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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20苏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2)

来源:继续教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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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并上传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询模块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七、培训机构管理

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网络培训机构如有利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培训资格。

各级财政部门应对网络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八、其他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以前年度(2018年--2019年)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

(二)各市、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的形式和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决定。

苏州市财政局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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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继续教育研究》 网址: http://www.jxjyyj.cn/zonghexinwen/2020/0727/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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