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继续教育是应对职场焦虑的法宝吗

来源:继续教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2-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德国营造学习型社会的探索与实践 【世界教育之窗】 长期以来,德国一直因其职业教育体系为世人所称道。不过,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职业教育只解决了就业问题中的一步,即劳

——德国营造学习型社会的探索与实践

【世界教育之窗】

长期以来,德国一直因其职业教育体系为世人所称道。不过,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职业教育只解决了就业问题中的一步,即劳动者从学校迈向社会的这一步。而实际上,对于已经身在职场的人来说,谋生技能的落后和职业前景黯淡才是难以化解的焦虑,并以职场危机等形式呈现出来。想要保持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就必须不断地进行继续教育。知识付费在全球如此火热正是这一背景下的结果。

德国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移民、高失业率、老龄化等各类社会问题,应对这些挑战的办法之一就是“继续教育”。德国的继续教育历史悠久、体系完备、保障有力、覆盖全面,发展水平处于世界前列,其相关经验对世界各国的继续教育发展均具有超前的借鉴意义。

1.继续教育:保就业的药方

德国继续教育起步早,历史悠久。早在一战前,德国就有数量众多的业余教育机构。德国的继续教育发展建立在“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基础上。1969年德国就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为“双元制”的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所谓“双元制”,指所有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必须经过两个场所的培训,“一元”为职业学校,参训者学习与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另“一元”指可以为参训者提供实践机会的企事业单位等实训场所。通过“双元制”的培养模式,在打通知识与实践联系通道的同时,一方面降低了企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成本,同时也针对性地提升了劳动力素质;与此同时,降低了劳动者就业难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德国的高失业率问题。因此,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有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之称。德国优质的继续教育一方面源于其良好的发展基础,一方面则得益于政府与社会的有力保障。

随着社会发展转型速度的日益加快、数字化大潮的日益深化、个体对文化精神层面诉求的日益强烈,世界各国对继续教育的重视都与日俱增。然而,却没有一个国家像德国这般把继续教育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支持与发展。2019年,德国政府宣布出台“国家继续教育战略”,旨在数字化时代加强人才培养、营造新型继续教育文化。这项国家战略联结了包括德国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商界、工会等各种力量,共同致力于为劳动者提供更加透明且易获得的继续教育机会,通过此项国家战略激发和提升德国未来的国家竞争力。依托该战略,进一步推广普及继续教育,把继续教育作为德国应对数字化转型风险和抢抓转型机遇的制胜之举。

德国向来对继续教育重视有加,现在又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给予极端的重视,为德国继续教育全面纵深、高速优质的发展提供了决定性保障。

2.脱产培训:教育法律支持

德国涉及继续教育的立法众多,历史久远。如前所述,德国的继续教育建立在完备的职业教育基础上,德国的职业教育立法甚至可以追溯到1182年颁布的《科隆车工章程》,这一章程被认为是德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开端。发展至今,德国已形成了针对继续教育的全方位法律保障体系——不仅局限于一部专门性法律的保障,而是在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不同内容的法律中都有关于继续教育的内容。例如,《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了各类企业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体;联邦政府的《劳动促进法》明确了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的发展目标是改善就业结构,促进经济繁荣;《联邦促进培训法》对参训者的费用做出了明确规定;《高校常规法》规定要对高校师资进行继续教育培训;《高等教育框架法修正案》强制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继续教育;《职业晋升促进法修正案》为学习者工作后获得学校资历认可提供了支持,有效提升了继续教育的参与率;《教育假期法》规定了工作者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国外专业资格的认可法案》使得在国外获得的资格证书在德国得以被承认并具有同等的专业性,德国继续教育的国际性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德国一系列的社会法典改革中也有多处与继续教育相关。与此同时,各州也通常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继续教育的地位、主体、内容、组织形式、保障政策等。

可见,德国在继续教育方面的立法不仅历史悠久,且与时俱进;不仅有专门性法律,且有各类相关法律的支撑相辅;不仅有国家层面的宏观保障,且有切合各州实际的具体方案;不仅有宏观方向的指引,且有切实可行的有力举措。德国完备的继续教育立法是德国继续教育规范发展、有序发展和可控发展的规范性保障。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研究》 网址: http://www.jxjyyj.cn/zonghexinwen/2021/0208/945.html



上一篇:法国出台全纳教育新举措
下一篇:“赋予·她力量——妇科内分泌继续教育公益项目

继续教育研究投稿 | 继续教育研究编辑部| 继续教育研究版面费 | 继续教育研究论文发表 | 继续教育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继续教育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